一、加强调查研究。班子成员每月要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3次、机关中层干部不少于5次,与开展的活动相结合,了解教职工、学生状况、掌握实情、解决困难,切忌走过场、搞形式。
二、倡导求真务实。说实话,办实事,求实效,保证项目、成效等方面数据真实准确,禁止弄虚作假、虚报浮夸,不做表面文章,不搞轰动效应。
三、提升工作效能。大力倡导“一线工作法”,对重大项目、重点工程实行定领导、定人员、定任务、定时限、定责任,进行动态跟踪督查,定期公布进度,按期完成任务。
四、精简文件会议。严格控制文件数量,倡导朴实文风,以学院党委、行政名义印发的普发类文件,一般不超过2000字,其他文件一般不超过1000字。提倡少开会、开短会。召开各类座谈、调研会议尽量不读发言稿,多讲问题、多提建议。
五、厉行勤俭节约。进一步加强“三公”经费监管,积极推行公开制度,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。严禁用公款或变相用公款旅游;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限额规定,严禁部门之间、领导干部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;加强财务收支监管,严禁乱支滥用。
六、严肃工作纪律。禁止上班时间炒股、打牌、聊天、看电影、玩游戏,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。禁止工作日午餐饮酒、禁止酗酒、禁止擅离工作岗位、旷工、早退或因公(私)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。
七、坚持廉洁自律。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在重大决策、重要干部任免、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上,严格履行决策程序,确保廉洁从政。
八、严格督查考核。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,对违犯规定的单位(个人),给予通报批评、诫勉谈话处分,情节严重的追究党政纪责任,并与工资待遇、评优评先和选拔任用等挂钩,及时兑现奖惩。